8月2日,以“调解法治化、信息化与多元共治”为主题的第十二届全国调解理论与实务研讨会在安徽省池州市召开。本届研讨会由上海政法学院主办,池州市委宣传部、池州市司法局、池州市律协、池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承办,上海市长宁区法院诉源治理中心、上海市长宁区尚宁法律调解服务中心协办。来自司法部、上海政法学院、上海交通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山东大学、山东政法学院、浙江工商大学、广西民族大学等高校及法治实务部门200余人参加了会议。上海政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校长、司法部调解理论研讨与人才培训基地主任刘晓红、安徽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省人民调解员协会会长张敏、司法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局调解处处长郭恒亮、池州市副市长胡军保出席会议并致辞。我校民商法学院院长陈志刚、副院长张乾受邀参加会议。
本届研讨会分为主旨发言、分组研讨两个环节进行。主旨发言为两个单元,陈志刚教授主持了第一单元的发言,张乾在第二单元主旨发言环节就《破产程序中调解理论基础、应用、障碍及建议》进行了与谈发言。
调解作为新时代在全球范围内受到广泛关注的替代性争议解决方式,以其社会化、低成本、便捷化等特质逐步得到了社会市场的认可,优化和完善调解制度已经成为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我校教师积极参与调解理论与实务学术研讨会,关注调解热点前沿,与有关高校、实务部门深入开展合作交流,认真学习借鉴各地区各单位的好经验,不断提升教学科研能力,助力学校调解法治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和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