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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师范大学入选首批山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

2024-04-19 10:59:37 | 山东师范大学 | 打印 | 收藏 | 扫描到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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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公布首批山东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的通知》(鲁教法函〔2024〕3号),我校入选“山东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本次全省共有15所高校入选。
  学校持续提升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聚焦教育评价改革,加强重点领域制度建设,不断完善规章制度体系;紧扣治理能力提升,扩大学院办学自主权,构建现代化大学内部治理体系;围绕师生权益保护,创新普法方式,拓宽法律援助范围,健全以师生为中心的法治保障机制。
  此次入选充分肯定了我校在依法治校方面获得的成效。我校将以此为契机,紧紧围绕学校第九次党员代表大会确立的“一一五五”发展思路,继续推进依法治校工作走深走实,为加快建设国际知名的一流师范大学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山东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