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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024-09-03 17:06:55 | 深圳大学 |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申请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深圳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相关规定。
  (二)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限由招生单位规定,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网上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毕业证书);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招生专业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全日制招生专业的考生,须有国家考试机构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所报考专业8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并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取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前将书面证明发送至我办邮箱)。
  5.我校招生专业对考生的学业水平、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等有限制性要求。考生报名前须查看《深圳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内相应专业的报考要求。
  注意: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含相应专业的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
  二、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学制及学习方式
  招生专业、招生人数详见《深圳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录取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招生专业按类别可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
  学术学位:学制3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专业学位:学制3年(翻译2年),学习方式分两种,分别是“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我校全日制专业均为脱产学习方式。
  三、非全日制的专业
  我校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均为专业学位,分别是: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金融、会计、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英语)、心理健康教育、数字经济,详见《深圳大学2025年非全日制硕士(双证)招生信息》。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25年硕士研究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及报名时间以研招网公布时间为准,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推荐免试生报名流程详见《深圳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
  3.报考点选择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
  (2)在深圳市参加初试且报考深圳大学的考生,报考点须选择深圳大学(考点代码:4427)。
  4.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须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报名结束前将相关证明文件发送我办邮箱,否则视为放弃报考,并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提交报考点核验。
  (2)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参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另行制定。
  (二)网上确认
  所有统考生均须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网上确认时间、地点及程序请考生自行查阅所选报考点公告。
  深圳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相关信息将于确认前公布在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五、准考证打印(具体以研招网公布为准)
  考生可于研招网公布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初试
  初试由教育部组织在全国实行统一考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一)初试时间
  以研招网公布为准
  (二)初试地点
  由考生本人选定的报考点负责安排,详见《准考证》或咨询所选报考点。
  深圳大学考点的考试地点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三)初试科目和初试科目考试大纲
  初试科目详见《深圳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初试科目考试大纲详见《深圳大学2025年硕士生初试科目考试大纲及复试参考书目》。
  (四)初试成绩发布
  初试成绩可登录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
  七、复试
  复试由我校各招生学院(部)负责具体实施。
  (一)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50%,一般不高于200%。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合格资格线”、各专业招生计划和上线情况,确定我校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分数线,并公布在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二)复试时,我校各招生学院(部)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包括专业课、英语、面试等,具体以复试前公布的相关信息为准。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会计(MPAcc)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具体的复试内容和复试方式由学院根据教指委相关文件精神和专业特点制定。
  (四)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期间必须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五)有关复试内容、时间、地点、程序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深圳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八、调剂
  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低于复试人数的专业方可接收调剂生参加复试,具体见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录取办法。
  调剂基本条件:根据我校加快创建世界一流综合性大学目标,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接收调剂生工作应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报考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不可向全日制专业调剂。
  其他调剂基本条件说明如下:
  ①符合本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报考条件。
  ②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考生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③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④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招生学院(部)可视专业情况提出学术水平要求,也可适当提高调剂生初试成绩(单科或总分)要求。
  我校调剂政策将根据教育部出台的调剂相关文件及指导精神做出相应调整。
  九、录取原则
  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和国家研究生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政审情况及体检结果,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①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和宁缺毋滥。
  ②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按考生复试批次、总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总分、面试总分、初试业务课总分、初试外国语、初试业务课一、初试业务课二科目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具体规定可参阅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深圳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须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结果不合格者。
  (二)复试总成绩低于复试满分60%者。
  (三)逾期未提交复试材料或材料弄虚作假者。
  (四)未到我校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
  (五)已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者。
  (六)硕士生新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逾期未提交定向就业合同或人事档案者。
  (八)违背《诚信复试承诺书》者。
  考试作弊已经纳入刑法,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作弊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十、录取类别及就业
  根据教育部规定,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两种: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简称非定向生)、定向就业研究生(简称定向生)。我校全日制专业只招收非定向生,非全日制专业只招收定向生。
  定向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不转工资、户籍关系及人事档案。非定向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毕业后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十一、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19500元/年;非全日制体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54.000元/3年-298000元/3年,各专业学费详见http://xxgk.szu.edu.cn/info/1090/1567.htm(部分专业学费待公布)。
  (二)住宿费
  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的硕士研究生,根据宿舍房源和住宿条件,1200-1500元/人/年。非全日制学习的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
  (三)奖助学金
  奖助学金的具体情况见《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2025级)》。奖助学金各条款如有变动,以学生部公布的为准。
  (四)助学贷款与特困补助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我校可协助经济困难的硕士研究生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对于特殊困难学生,学校设有特殊困难补助。
  十二、毕业证与学位证
  被我校正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通过硕士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颁发注明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授予硕士学位。
  十三、招生工作的申诉与举报渠道
  联系部门:深圳大学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755-22671162
  电子邮箱:jiwei@szu.edu.cn
  十四、其他事项
  (一)教育部最新相关政策尚未公布,暂按往年执行。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二)首次公布的专业目录拟招人数不含与省实验室、省联合培养基地等招生计划,待教育部下达最终招生计划后,新增的招生计划将含有省实验室科教融合项目和省联合培养基地产教融合项目等联合培养计划。
  (三)考生务必认真、详尽、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如因考生填写联系方式有误造成无法联系考生而影响考生复试录取等事宜,我校概不负责。
  (四)考生应就报考研究生事宜积极与所在单位进行沟通。我校若无法从考生所在单位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参加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港澳台永久居民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可报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或“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如考生报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则与普通考生同等对待,如考生报名“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港澳地区考生须持有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须持有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详见《深圳大学2025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预计2025年3月底公布)和《深圳大学2025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专业目录》。
  (六)应用技术学院设在深圳技术大学校内(深圳市坪山区)、深圳理工大学设在深圳市光明科学城(深圳市光明区)、材料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生命与海洋科学学院、医学部、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法学院、政府管理学院设在丽湖校区,其他学院设在粤海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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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大学
  2024年8月13日
深圳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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