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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理工大学新生指南|学业问题问答篇

2024-08-26 16:59:12 | 山东理工大学报 |

  一、学籍与学业相关问题
  1.我校的学习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答: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依据,实行弹性修业年限,学生可以提前或延期毕业。本科基本学制年限4年(城乡规划专业5年),专科学制3年,专科升本科学制2年。
  (1)提前毕业:本科学生提前修满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可以申请提前毕业,但只能比基本修业年限提前1年,不接受提前半年毕业的申请。
  提前毕业的条件:基本学制4年及以上的,学生已修满本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课程总学分的70%,且已修读的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大于等于80,方能申请提前毕业。
  平均学分绩点=∑(课程绩点×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提出提前毕业的时间: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必须在预计毕业前2个学期按程序提出申请。
  (2)延期毕业:学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未能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可以延期毕业,延长的修业年限不得超过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两年。
  2.如何入学、注册学籍?
  答:新生须持山东理工大学录取通知书、个人身份证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规定日期到学校办理报到手续,并按规定缴费。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须事先向本人所在学院说明原因、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
  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的,在下学年开学前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校保留其入学资格至退役后两年。
  3.如何查询自己的学籍?
  答:学生报到入学后,经学校复查合格的予以学籍注册。取得学籍的学生按学校通知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自己的学籍。根据要求,登录时需要实名注册。登录后查询自己的学籍,核对信息是否准确并予以确认,如有问题及时和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联系(0533-2780393)。
  友情提示:请一定保存好自己在学信网实名注册的密码。通过学信网,可以终身查询核实自己的学籍、图像及学历学位等信息。
  4.如何办理学生证?
  答:学生证是学生的身份证明,学生入学取得正式学籍后由学校统一办理、发放学生证(校园卡为主证,学生证为副证)。学生证副证上贴“火车票乘车优惠卡”,学生的信息需要写入优惠卡,需要学生提供准确的乘车区间(与父母所在地一致),填写后不得涂改。如果家庭所在地变动,需要更改时,必须由学生家长工作单位或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方可办理。
  教育部、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规定在校大学生每学年只能购买寒暑假来回4次优惠火车票,超出4次无法取票。优惠卡充次于每年12月份左右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具体时间以教务处通知为准。
  学生证如果不慎丢失或者损坏,需要补办。学生证(校园卡)可随时到校园卡中心办理补证,学生证副证一般每学期末补办。需要补办学生证的学生可在教务处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各学院将相关材料收齐并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交到教务处,由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集中办理。不受理学生个人补办申请。
  5.每个学期必须都要进行学籍注册吗?
  答:学籍注册是学校对学生实施的基本信息登记和在校学习资格的认定,是学生学籍延续的重要程序,也是学生享受规定的权利、参加校内各项活动的前提。注册后,新生方可取得学籍资格,在校生方可延续学籍资格,学生才可以参加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学生的学籍注册由教务处确认。
  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除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外,凡我校在籍本专科学生,每学期开学报到后两周内均应由学生本人持学生证到所在学院办理学籍注册手续。学院将本学院学生的学籍注册情况统计后报教务处,由教务处汇总后在教育部学籍学历管理平台进行学籍学年注册。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将不予注册:
  (1)入学复查不合格的新生;
  (2)没有缴清费用又未办理有关手续的学生;
  (3)无正式学籍的跟读生、旁听生、进修生等;
  (4)其他不予注册的原因。
  办理缓缴费手续的学生,每学年第一学期可以进行学籍注册。第二学期开学报到前仍未缴清费用的学生,学院一律不予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在规定时间内未注册的学生必须在每学期开学后三周内办理休学手续。未注册又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休学手续的学生,按自动退学处理。
  6.卓越班、实验班什么时候选拔?
  答:卓越班:学校是教育部、省教育厅“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首批试点学校。现有“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采矿工程”、“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英语(师范类)专业”等试点专业。
  “采矿工程”专业的学生全部按照卓越计划培养,其他专业(不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和法学专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拔一个卓越班,按照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进行培养,“英语(师范类)专业”只在本专业内进行选拔。具体选拔时间、选拔条件及选拔程序见学校或学院的相关通知。
  实验班:实验班分为学校稷下英才实验班、学院“四新”实验班和专业产教融合实验班三类,面向全校择优选拔。
  新生入学后,通过自主报名、学院初审和面试3个环节,最终确定选拔名单。实验班实行导师制,并定期按校院制定的规则进行分流和择优递补。具体选拔时间、选拔条件及选拔程序见学校或学院的相关通知。
  7.毕业、结业、肄业是如何规定的?
  答:(1)毕业: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含允许延长的学习时间),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取得规定的总学分,德、智、体、美、劳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发放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颁发学位证书。
  (2)结业: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未达到毕业要求,准予结业,经学生申请,学校办理发放结业证书。结业后可以在规定的弹性学习年限内回校补考、重修或者补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重新合格后换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
  (3)肄业:学生没有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但在校学习一年以上后退学,经学生申请,学校办理发放肄业证书。
  8.如何开具在读证明、成绩证明?
  答:(1)在校生开具在读证明、成绩单有两种方式:
  方式一:在西校区大学生事务中心一楼大厅、1号教学楼一楼大厅、4号教学楼一楼大厅及东校区3号教学楼一楼大厅分别设有自助打印机,学生可刷校园卡或输入账号密码自行打印。
  方式二:在读证明可先从教务处网站-学籍管理-文档下载下载模板,按照要求填写打印后,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审核盖章。
  成绩单可登录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审核盖章,有特殊需求的可自行制作。
  (2)开具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证明:成绩单丢失需要开具证明的,个人从教务处网站下载“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证明”,据实填写后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审核盖章。
  (3)英文成绩单:学生需要根据中文成绩单自己翻译制作,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审核盖章。
  (4)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鲁理工大政发〔2017〕132号),二次考核、重修成绩需在成绩单中予以标记。
  9.什么是学业警告?
  答:为了加强对学习过程的管理,每学期对获得学分数不足的学生进行学业警告。
  (1)对于一学期有2门课程不合格的学生,学校给予一次学业预警。学业预警由学院具体负责;
  (2)对于一学期取得的学分总数不足10个学分或有3门及以上不及格课程或连续两次受学业预警的学生,学校给予一次学业警告;
  (3)连续两次受学业警告的学生,如果两个学期取得的必修课、限选课学分总数不足20个学分(专科学生不合格课程超过6门)的,须降入下一级修读。
  学业预警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学院汇总确认后发布《学业预警通知单》;学业警告由教务处负责,教务处汇总确认后的学业警告名单和连续两次学业预警名单发布《学业警告通知单》,根据连续两次学业警告名单发布《学籍异动通知单》。学院负责将各类通知单送达学生本人和家长,对降级两次又受学业警告的学生予以劝退。
  二、转专业、辅修相关问题
  1.在校期间可以转专业吗?
  答:普通本科学生在校期间有转专业的机会。转专业仅限于一年级学生以及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学生。每个学生一次只能选择一个专业提出转入申请,每个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具体要求见学校转专业相关文件规定。
  2.转专业的条件是什么?
  答:学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并符合转入专业的相关条件,可以申请转专业:
  (1)学习成绩优秀且无不及格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名前30%;
  (2)学生休学创业期间在某些专业或领域表现突出的;
  (3)学生在正常退役后办理复学时,根据其自身情况可以提出申请;
  (4)学籍管理规定中的其他情况。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体检标准的;
  (3)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
  (4)从外校转入我校的;
  (5)“3+2”转段贯通培养、第二学士学位、体育单招、定向生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6)有警告及以上处分未解除的;
  (7)已转过一次专业的;
  (8)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转专业的。
  3.转专业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答:转专业一般于每学年的春季学期启动,具体时间以教务处通知为准。具体程序如下:
  (1)教务处发布转专业工作通知,公布各专业可接收转入的人数,提供学生学分绩点和有关课程成绩信息等。
  (2)各学院公布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和遴选考核办法。
  (3)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转专业申请并附相关材料。
  (4)各接收学院负责拟转入学生的初审、考核、选拔和公示工作,并将同意转入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5)教务处审核各学院转专业学生情况,公示、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办理转专业学生学籍异动手续。
  4.在校期间可以修读辅修专业吗?
  答:本科学生在校期间,可以修读辅修专业。每一个学生只能申请一个专业作为辅修专业。
  申请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资格为:学有余力、成绩优良,已获第一学年规定学分且确定专业的学生,可以修读其他专业作为辅修专业。
  申请辅修专业的时间一般在第三学期开学初。辅修专业的学习时间一般需要3年。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辅修专业与主修专业毕业时间一致。
  5.我校的辅修专业有哪些类型?如何申请修读?
  答:我校的辅修专业分为双学位、双专业两类。
  双学位是指同一学生修读主修专业并获得相应学位的同时,修读辅修专业所获得的学位。双专业是指同一学生修读主修专业并获得毕业证书的同时,修读辅修专业并获得辅修专业证书。
  双学位教育的辅修专业不得与主修专业同属一个学科门类,双专业教育的辅修专业不得与主修专业同属一个专业类。
  两者在学习难度、证书发放等方面也有差别。辅修专业一般在第3至第8学期修读部分专业课程,获得最低毕业学分,在获得主修毕业证书的基础上,发放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则须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等所有教学环节,在获得主修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基础上,发放辅修专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主辅修专业颁发同一学位证书)。
  申请辅修专业的学生应详细了解辅修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年限,熟悉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体系,征求有关老师的意见,然后自主确定辅修专业。具体流程如下:
  (1)教务处在秋季学期开学初下发《关于**年开设双学位、双专业教育辅修专业的通知》;
  (2)符合条件的学生选报开设的辅修专业;
  (3)辅修专业学院制定选拔标准,依据要求审核学生资格,公示入选学生;
  (4)被批准修读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辅修专业学院教学(科研)工作办公室根据缴费结果确认最终修读资格;
  (5)学生根据安排正式上课。严格遵守辅修专业所在学院和教务处的相关规定;
  (6)辅修专业所在学院将最终修读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核备案。
  因休学或者外出交流学习的学生需暂停或退出辅修专业的,或者个人原因退出辅修专业学习的,需要向辅修专业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辅修专业所在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
  6.如何修读微专业?
  微专业围绕某一特定学术领域、研究方向或核心素养,通过构建新型跨学科专业组织模式,实施灵活而系统的培养,使学生能够在特定领域具备一定的学术专业素养和行业从业能力。
  学生修读微专业学制一年,如有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时间修完微专业总学分,可申请课程重修,最长学习时间不超过录取日期后的24个月。根据实际修读课程学分,学生每学期缴纳一次学费,缴费标准与同类主修专业学位课程相同。
  学校每学期初发布微专业招生通知,包括招生微专业、招生对象及条件、报名流程等。
  三、选课与考试相关问题
  1.我怎样查询自己课表?
  答:按照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进程,学生进行选课,以最终选课结果上课。学生在指定的时间登录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点击“信息查询”菜单下的“学生课表查询”子菜单,查看课程表和课程考核安排,请不要使用如超级课程表等其他软件查询,以免查询结果不准确。
  2.怎样核对选课学分?
  答:学生登录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信息查询--选课名单查询,根据学年学期查询每学期的正修学分和重修选课学分。
  3.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学生的用户名和密码是什么?
  答:新生的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SDlg+身份证号的后六位,为保证数据安全性,请登录后,立即将密码修改为符合系统要求的密码。
  4.学生忘记密码怎么办?
  答:带着自己的有效证件到自己所在学院的教学工作办公室或学生工作办公室重置密码,重置为SDlg+身份证号的后六位。
  5.课程结束后,我们一般什么时间考试呢?
  答:学校一般在课程结束后1-2周安排考试,因为考试时间及场地原因,公共基础课程(比如高等数学、大学英语、大学物理、思政课等)一般集中安排在周四下午。
  6.我怎么知道考试的时间和地点呢?
  答:(1)各类国家级考试应根据准考证上注明的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学院组织的课程考试应严格按照任课教师通知的时间、地点去参加考试。
  (3)学校统一组织的课程考试的时间、地点可以通过以下渠道获知:学校教务处将《考试安排》在考试之前分发给各学院(包括开课学院和学生所在学院),学生可到相关学院教学(科研)工作办公室查询;学生可以在自己的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内查询。
  (4)专业课程等的考试时间、地点可通过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查询,也可到相关学院教学(科研)工作办公室查询,也可询问任课教师。
  7.考试之前我应该做些什么呢?
  答:除了认真进行考试复习之外,特别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核实自己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座号。由于学校教室分布较广,如果不熟悉教室,事先务必到考试地点查看。
  (2)检查自己考试证件是否齐备,学校规定没有证件不允许参加考试。
  (3)检查自己的考试用品是否齐备。
  8.为什么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考试,必须出示身份证和一卡通?
  答:由于学分制课程考试的特点,在同一教室的考生可能来自不同的学院,为了保证考试的严肃性,减少和防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学校要求考试过程中考生必须携带并出示考试规定的有效证件(校园卡或身份证),监考教师也必须在每场考试中仔细检查学生的校园卡或身份证,若校园卡照片不清晰请必须携带身份证备查。
  9.我可以在教室内随便坐下参加考试吗?
  答:不允许,学校考试安排有座位号,一般监考教师会引导同学们按座位号参加考试,考试结束时按座位顺序收卷后方允许考生离开考场,同学们在考试前一般要查询自己考试座位号并按监考教师要求进行,否则会造成考场混乱,给考试和监考带来不良影响。
  10.考试时我的书包物品可以放在哪里?
  答:按照学校规定,闭卷考试时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工具用品(包括个别考试允许携带的计算器)入座。开卷考试时,学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用品,和明确规定允许携带的教材或参考资料,其他任何与考试可能有关的物品(书包、教材、参考资料、练习本、笔记本、字典、纸张等)须自觉的集中放在教室前讲桌上或监考老师指定的地点。
  11.闭卷考试时我可以把作业本或教材放在抽屉里吗?
  答:不能。按照规定,考试时你不能把作业本或教材放在本人和邻座的抽屉里或座位旁,违者一律按《山东理工大学违纪处分条例》,以考试夹带作弊论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12.考试时我能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带进教室吗?
  答:不能。按照学校规定,学生不能在考场内使用智能手表、手机、电子词典等通讯工具和电子储存器,因此,考试时不能将手机等带入教室。如果因为疏漏考试时将手机带入教室,应该在考试开始前关闭电源并交给监考教师代为保管,在考试中不能以任何理由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包括不得作为计时工具使用,无论是否使用,是否与考试内容相关,违者一律按照《山东理工大学违纪处分条例》,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13.开卷考试时,我可以和同学互用相关资料吗?
  答:不允许,在开卷考试时学生不能共用任何考试用品和相关资料。
  14.考试时我没有考试必须用的文具怎么办?
  答:在考试时学生不得擅自互借文具、计算器、作图工具、计算用图表等物品,确实需要借用,必须事先举手示意,经监考教师允许后,方可借用。
  15.我可以将试卷或答题纸带离考场吗?
  答:不允许,按照学校规定任何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纸及草稿纸带离考场,违者一律按照《山东理工大学违纪处分条例》,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16.我考试不及格怎么办?
  答:所学课程(实践环节、公选课除外)考试不合格且成绩在30分及以上者,可参加二次考核。二次考核成绩最高记60分。二次考核不合格者,须重修,详细情况请见学校相关文件。
  17.怎么参加二次考核?
  答:课程的二次考核一般在每学期前三周进行。
  (1)所学课程(实践环节、公选课除外)考核不合格且在30分以上者,可以参加该课程的二次考核;
  (2)二次考核成绩最高记60分;
  (3)被取消第一次考核资格者或第一次考核缺考、作弊者不能参加二次考核;
  (4)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一律无法参加二次考核,只能重做。
  18.如何进行课程重修?
  答:(1)学生二次考核不合格的必修课程须重修学习。
  (2)学生如果对自己某些考核合格的课程成绩不满意,可以申请重修;因提高某门课程学分绩点的重修次数不能多于两次。
  (3)学生每学期重修课程不超过6门。学生选定重修课程后必须按学校有关规定,严格上课纪律,按时参加考核,保证重修效果。
  (4)因考试作弊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学生,一年内不能参加该门课程的重修。
  19.什么情况下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答:学生在校期间要按时上课。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任课教师可以取消学生的考核资格,同时将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1)缺课超过该门课程(包括独立设置的实践性环节)计划学时数的三分之一;
  (2)旷课达到6学时;
  (3)缺交、抄袭作业或实验报告,第一次受到老师警告,第二次又缺交、抄袭;
  (4)上课有严重违纪行为,经老师批评教育不改的。
  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该门课程成绩为“禁考”,将不能参加该门课程的二次考核,只能缴费重修。
  20.如何查询成绩、勘误成绩?
  答:(1)考试结束任课老师登录成绩后,学生可登录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查询课程考试原始成绩;
  (2)每学期所有二次考核结束任课教师报送成绩后(一般第六周),学生可登录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查询二次考试成绩;
  (3)学生如果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疑问,可在每学期的第一周内提出核查申请,填写《学生成绩核查申请表》由所在学院教学(科研)工作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将申请表交开课学院教学(科研)工作办公室,由开课学院组织有关人员对试卷进行复核;
  (4)如果学生成绩计算有误,任课教师必须填写《成绩勘误表》一式两份,经教学(科研)工作办公室、分管院长签字确认后,一份与试卷归档,一份交教学(科研)工作办公室存档,同时在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提交成绩修改申请,将扫描后的申请表作为附件上传,教务处分管处长审核通过后成绩勘误成功。
  四、四六级考试相关问题
  1.什么是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
  答: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ollege English Test,简称CET)是由国家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主持的全国性教学考试;考试的主要对象是根据教育大纲修完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的大学本科生或研究生。主要分大学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四级和大学英语六级,我校只组织大学英语四、六级,俄语四、六级,日语四、六级考试,一年级新生原则上第一学年修读完大学英语四级大纲相关内容后才能报考。
  2.怎么报考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
  答:每年六月份、十二月份(或次年一月)各一次,具体时间见学校通知。一般报名安排在每学期初,通过登录CET全国网上报名系统(http://cet.neea.edu.cn/)自行报名并按要求打印准考证书参加考试。目前仅限在校大学生报考,不接受非在校生的报名。考试不设及格线,不颁发合格证书,只发放成绩单。想要参加大学英语口语考试的需要在笔试报名时同时报名相同等级的口语考试。英语四级考试425分以上(含425分)的在校学生才能报考英语六级。
  五、研究生推免相关问题
  1.什么是推免?
  答:推免,全称“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指可以不用参加研究生考试而直接读研的一种情形。免试是指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环节;推荐是指普通高等学校按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
  2.推免生名额是如何分配的?
  答:学校推免名额由教育部下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专业应届毕业生人数、本科教学质量、学科发展、以及国家急需的学科领域等情况将推荐名额分配到各学院,具体名额由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各学院。
  3.推免条件是什么?
  答: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获得推免资格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专转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图片(三)学业成绩要求。本科前6个学期(学制5年的为前8个学期)首次考试成绩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30%。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者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可放宽至本专业前40%,须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且通过审核鉴定和答辩。
  (四)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较强的创新能力,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获得国家专利;参加过校级及以上科技创新活动并获得奖励;能够提供其他证明本人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材料。
  (五)身体符合报考研究生的体检标准。
  以上条件根据学校发展和文件规定定期调整。
  六、教材相关问题
  1.什么时间、什么地点领取教材?
  答:学生教材一般在开课前两天由教材供应单位在学生宿舍楼附近发放,通常是以班为单位领取教材。
  2.学生购买教材是否有优惠、优惠多少?
  答:有优惠,根据国家政策“思政课”(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教材按原价供应,其他教材由供应单位按招标折扣价格供应。
  3.教材费如何结算?
  答:每个学期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及时与教材供应单位按招标价、发放教材实际数量结算教材费,付款方式须经各学院和教务处审核。
  七、多媒体教室与网络平台使用
  1.教学计划外活动借用多媒体教室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教学计划外活动借用多媒体教室时须认真填写《使(调)用教室通知单》和《教学计划外活动借用多媒体教室设备申请表》,并经学院(部门)分管教学或学生工作的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学院(部门)公章,方可申请。
  《使(调)用教室通知单》需用管理员账户(教学管理办公室或学生管理办公室)登录教务处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借用后打印,网址:
  https://jwch.sdut.edu.cn/2018/1015/c5201a241110/page.htm
  《教学计划外活动借用多媒体教室设备申请表》登录教务处网站下载,网址:
  https://jwch.sdut.edu.cn/2018/0929/c5197a240238/page.htm
  2.可以在任何时间借用任意教室多媒体设备吗?
  答:不可以。教学计划外活动原则上只能在固定时间和地点借用多媒体教室设备。
  时间:周三和周六(周四下午公共教学楼多媒体维护,所有教室多媒体设备禁止外借)
  地点:东校区三号教学楼、西校区四号教学楼。
  3.教学计划外活动借用公共教室多媒体的流程是什么?
  答:(1)《教学计划外活动借用多媒体教室设备申请表.doc》中提供活动的详细方案,说明借用多媒体设备的理由,譬如开班会、考试,必须说明班级名称,社团活动必须说明活动名称等,并经学院已签字和盖章后,由多媒体教学服务部审核是否有必要使用多媒体设备。
  (2)教学计划外活动需提前一天将《使(调)用教室通知单》和《教学计划外活动借用多媒体教室设备申请表》交到多媒体管理办公室(西校区3号楼109,4号楼106-1,5号楼106-1,东校区3号楼105)。
  (3)在活动之前15分钟内,举办活动的负责人携有效证件到活动所在的教学楼多媒体管理办公室申请使用多媒体设备;活动完毕,待管理人员检查完毕后方可离开。
  4.网络教学平台忘记密码怎么办?
  答:(1)至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进行密码重置。
  (2)通过学校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登录学校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按顺序点击“服务大厅-教师桌面-教学平台”即可进入学校网络教学平台。
  八、教学质量评价及其他
  1.为什么学生要对教师进行教学质量评价?
  答: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是广大师生的共同期盼。对任课老师的授课情况和自己的学习体验与收获进行评价,将评价结果反馈给教师,是我们持续改进和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基础,对学生维护自身利益起到重要的作用。
  2.怎样进行教师教学质量评价?
  答:我校大学生每学期对任课教师进行教学质量评价,主要通过网上评价的方式进行,教务处会在学校门户网站的办公系统发布通知,评价后即可查阅自己的学业成绩。
  3.如何保证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有效性?
  答:学生应当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任课教师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学生应独立完成评教,不能相互干扰、影响评判标准,更不能请他人代评或代替他人评价。失真、失实、恶意的评价不但不利于教学工作的改进,反而会严重挫伤教师的积极性,最终影响学生自身的培养质量。
  4.实事求是进行评教和发表意见,个人信息和评价内容会泄露吗?
  答:学生评教的个人信息不对学院和教师公开,任课教师看不到每个学生的具体评价内容,因此绝对不会泄露。
  九、综合服务相关问题
  教务处与学生有关的事务有哪些?如何联系?答:教务处与学生有关事务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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