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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公告——艺术类专科提批

2024-08-05 09:04:02 |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

  现将本次网上填报志愿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志愿的批次及科类
  批次:专科提前批。
  科类:艺术、蒙授艺术。
  二、填报志愿条件
  1. 高考录取系统中考生电子档案状态须为“自由可投”;
  2. 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相应专业所属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网上填报志愿时间
  8月5日8:00——12:00。
  四、志愿设置
  本次填报志愿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填报模式,设3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可填报同一专业组内包含的专业,每个志愿(即1个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以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考生填报志愿时,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艺术类专业自治区统考成绩须达到相应艺术子科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中的各个专业的专业统考成绩须为同一专业统考成绩,不同专业统考成绩的专业须分别填在不同的志愿中。同一院校专业组所包含的专业只能填报在一个志愿中,不能填报在多个志愿中。
  五、填报志愿程序
  1.考生应提前阅读《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和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平安高考”“填报志愿专栏”“招生计划”中公布的相应招生计划,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招生章程”栏(https://gaokao.chsi.com.cn/zsgs/zhangcheng/listVerifedZszc--method-index,lb-1.dhtml)查看相关院校的招生章程(或艺术招生简章)以及“填报志愿专栏”“录取规则补充说明”中公布的相关内容等,记录好拟报考院校、专业组及专业的代号。
  已填报志愿或已投档的考生,可能不完全符合高校相关专业的录取条件。填报志愿之前,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拟报考院校的招生章程等相关录取规定,因事先不了解、不掌握,导致因自身条件不符合所填报院校(专业)规定的要求而影响填报志愿和录取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2. 网上填报志愿的网址打印在《准考证》上,考生可直接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网址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也可通过浏览器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依次点击“平安高考”“填报志愿入口”“艺术类网上填报志愿系统”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平台”,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修改、保存和确认志愿。
  3. 艺术类志愿填报过程中系统不提供实时排名。
  六、投档与录取
  1.网报志愿结束后,原则上高校可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
  2.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按招生计划1:1采取“分数(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办法投档。本轮投档录取结束后,如有剩余计划则安排再次征集志愿。
  七、注意事项
  1. 各艺术子科类投档分(综合分,亦称投档成绩或综合成绩,下同)计算公式为:
  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专业,投档分=〔(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750)×50%+(专业统考成绩÷300)×50%〕×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投档分=〔(高考文化课成绩÷750)×60%+(专业统考成绩÷300)×40%〕×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播音与主持类专业,投档分=〔(高考文化课成绩÷750)×70%+(专业统考成绩÷300)×30%〕×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高校安排专业时的录取排序分(亦称录取排序成绩)依据各校的招生章程(或艺术招生简章)以及“填报志愿专栏”“录取规则补充说明”等中公布的相关内容执行。
  2. 平行志愿以院校专业组为投档单位,采取“分数(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办法投档。“分数(位次)优先”是不同考生竞争投档的依据。“遵循志愿”是同一个考生的30个(根据具体考生所填平行志愿数量而定)平行志愿竞争投档的依据,该投哪个志愿要依据各个志愿的自然顺序依次检索匹配,对匹配成功的志愿立即投档,系统不再检索该生后续志愿。“一轮投档”是所有考生全部检索匹配正式投档完毕后,该批次志愿不再重新或补充投档。每位考生最多只有一次被投出(投档成功)的机会,投档后如被退档,只能参加本批次征集志愿录取或后续批次录取。
  对于同一考生因兼报原因,存在不同投档分的情况,将依据“遵循志愿”的原则,优先正式投档自然顺序最前检索匹配成功的志愿。
  “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模式下,高校在进行阅档录取时,不区分考生所填报该校志愿自然顺序的先后,对所有进档考生在志愿方面一视同仁,都将视同为第一志愿按规则进行录取,不会因为该校志愿自然顺序在前而优先录取,也不会因为志愿自然顺序在后而降低录取机率。
  3. 投档时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且投档出现竞争(即末位同分不止1人),则依次比较专业统考成绩、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成绩,以确定考生位次。即:遇到同分的情况,不是全部投档,而是按照如上规则依次比较后,成绩高者方可投档。若如上各项成绩均相同,则全部投档。
  4. 对于已投档考生,若高校招生章程中未明确录取规则,则依据考生投档成绩按分数清录取规则录取。
  院校招生章程中有明确的录取规则,但又出现“省(区、市)有相关规定的,执行省(区、市)相关规定”、“我校规定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有关政策和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各省(区、市)有关政策和文件为准”等类似表述的,执行院校招生章程载明的招生院校的录取规则。“填报志愿专栏”“录取规则补充说明”内有补充说明的,一并执行。
  5. 对于已投档考生,当考生录取排序成绩相同且安排录取专业出现竞争时,首先要执行国家所规定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策,其次要执行高校招生章程中所明确的择优录取规定。若高校招生章程中未明确择优录取规定,则依次按专业统考成绩、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院校招生章程中有明确的平行分(同分)处置规则,但又出现“省(区、市)有相关规定的,执行省(区、市)相关规定”、“我校规定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有关政策和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各省(区、市)有关政策和文件为准”及“若录取和分专业时出现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各省级招办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若相关批次无同分排序规则,则依次比较相应科目成绩排序录取”等类似表述的,执行院校招生章程载明的相应科目成绩排序等平行分处置规则,不执行我区平行分处置规则。“填报志愿专栏”“录取规则补充说明”内有补充说明的,一并执行。
  6. 在规定填报时间截止前,考生需通过艺术类志愿填报系统按要求填报相应批次志愿,填报、保存并确认无误后,点击填报系统的“确认志愿”选项,确认后志愿信息不可修改。每次填报志愿有两次“取消确认”的机会,“取消确认”后可修改志愿,修改完成后应再次确认志愿,两次机会全部用完之后再不允许修改志愿。
  填报时间截止时志愿已保存但未确认的,系统默认考生所填志愿为确认状态,与考生本人确认具有同等效力。
  我区志愿填报系统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关闭,关闭后考生将不能填报、修改、保存和确认志愿。请考生尽早填报志愿并保存和确认,以免临近截止时间,因电力、网络、计算机等故障造成无法正常填报志愿。
  7.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逾期未填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艺术类填报志愿的权利。
  8. 未尽事宜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和投档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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