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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24年1月自学考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4-01-10 09:54:26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广东省2024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月13日至14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广大考生: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1月3日上午10时起,2024年1月自学考试准考证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https://www.eeagd.edu.cn/zkselfec/)开通打印。请考生提早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如遇相关问题,请向当地市自考办咨询。请考生妥善保管准考证,不得涂写、不得作任何标记。
  二、携带有效证件
  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方可参加考试。如遗失身份证件,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相片身份证明(军人、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证件原件)入场参加考试。因手机不得带入考场,考场内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进行身份核验,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三、带齐考试用品
  考生须自行准备考试相关文具,如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三角板、圆规、橡皮擦等。除必要文具之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违规物品种类清单见附件1)。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如手机、对讲机等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电子计算器(可以使用计算器的课程除外)、电子记事本、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照相机、涂改液、修正带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可使用计算器的课程,计算器不得有程序储存功能。
  四、按时参加考试
  考试当天,请考生规划好出行线路,选择合理出行方式,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自驾车请提前了解考点有无停车场地)。考生到达考点后,应主动接受考点工作人员身份验证(包括人脸识别技术和人工比对身份证检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考生进入考场后,须在点名卡的签名框内签名确认。开考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门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出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作答,严禁带走试卷和草稿纸。
  五、遵守考试纪律
  请考生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见附件2)。考场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特别提醒: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智能手表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是否使用,均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为考试作弊。
  考生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考试有关规定,诚信考试。如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有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试题及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六、提高警惕防受骗
  请考生不要轻信各种兜售“试题或答案”的诈骗信息,如有线索可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反映,共同抵制有害信息的侵扰,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预祝考生取得理想的成绩!
  附件:
  1.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规物品种类清单
  2.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
  3.各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官网、公众号及咨询电话一览表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9日
  附件1

  附件2
  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应诚信应考,遵规守纪。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点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前30分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通过身份验证后按规定入场参加考试。不得穿背心、拖鞋以及部队、警察、执法等类型的制服进入考点和考场。
  (三)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包括人脸识别技术和人工比对身份证检查)、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安全检查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
  (四)除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如手机、对讲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电子计算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照相机、涂改液、修正带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可使用计算器的课程,计算器不得有程序储存功能。
  (五)考生入座后,将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核验。
  (六)试卷由问卷和答题纸两部分组成。考生领到试卷后,须先检查核对问卷和答题纸的课程名称、课程代码是否与报考课程相符。如遇试卷、答题纸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报告;未按要求及时检查或发现问题未及时向监考员报告,作答本人报考课程外试卷的按0分计;出现缺页的,缺页部分按0分计;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考生作答前必须先在每张答题纸规定的位置上正确、清楚地填写本人准考证号、姓名、考点名称、考场号、座位号等信息,并将条形码粘贴在“条形码粘贴处”栏框内。凡漏填、错填、书写字迹不清或不按要求粘贴条形码,导致无法正常评卷的,试卷按0分计。
  考生须进行课程笔迹信息采集,按要求在答题纸指定位置认真抄写“考生笔迹确认”部分规定文字。
  (七)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八)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考试进行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座位、考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已到考生须在点名卡对应签名框内签名确认,未签名者视为缺考。
  (九)严格按试卷要求作答。答题纸“选择题答题区”须用2B铅笔填涂,其他区域的书写或作答须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必须在答题纸规定答题区域的指定题号处按要求作答;作答时需画表、作图或作辅助线的,可先用铅笔辅助再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描黑确认。答题纸不得折叠、污损、弄皱、弄破,不得作任何标记。不按规定作答,答题无效。
  (十)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在准考证上做标记或书写内容。不得随意离位走动。
  (十一)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待监考员收齐试卷、草稿纸无误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严禁将试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场。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考试工作人员和监考员。
  (十二)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3

  注:如有变更,以各市最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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