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专科补录工作的通知

2024-08-06 09:20:51 |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专科补录工作的通知
 
各高职院校,各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教考〔2024〕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统招录取工作结束后开展专科补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和计划
  统招录取工作结束后,我省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科院校可申请参加专科补录。院校可根据人才培养实际,对报考本校考生提出高考文化分要求。补录计划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汇总,经省教育厅审定后公布。
  二、考生报考要求
  凡参加2024年高考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专科补录志愿。如院校提出补录文化分要求,符合该要求的考生方可填报。
  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可填报体育类、艺术类补录志愿,也可填报高考报名时确定的首选科目相对应的普通类历史等科目类或物理等科目类补录志愿,但只能在体育类、艺术类、普通类三类计划中选择其一填报。
  三、志愿设置和录取方式
  普通类设置4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体育类和艺术类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置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志愿填报规则与专科统招批次相同。
  专科补录的投档、录取方式与专科统招批次相同,院校依据本校招生章程进行录取。
  四、具体日程安排
  8月6日上午11:00前,参加专科补录院校向省教育考试院提交书面申请。
  8月8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专科补录院校专业组、专业及招生计划数等信息。
  8月8日上午9:00至下午3:00,考生凭考籍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登录志愿填报服务系统填报专科补录志愿。
  8月8日晚,省教育考试院投档。
  8月9日至11日中午12:00,院校录取。
  请各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本地区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和各有关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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