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5年1月选考和学考报名工作须知

2024-09-20 09:38:37 |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

各市、县(市、区)教育考试院(考试中心、招生办):
  为做好2025年1月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以下简称选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考)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考对象与考试科目
  1.高三学生报考科目为外语(含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和选考科目(含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技术)。
  2.高二学生报考学考科目为思想政治(学考)、物理(学考)。
  (二)报名程序与时间安排
  报名分网上信息输入和网上缴费两个阶段进行。网上信息输入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9:00—11月10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为11月15日9:00—11月18日17:00。
  1.网上信息输入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2025年1月选考和学考报名系统”,认真阅读报名要求,网上签订《诚信承诺书》,如实录入报名信息。考生须仔细核对录入的报名信息,确保报名信息(含照片)和报考科目准确无误,方可对报名信息进行确认。
  2.资格审核
  报名信息网上输入结束后,由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和报名点学校对报名考生资格进行网上审核。对审核有问题的考生,及时反馈结果或要求补充材料。
  3.网上缴费
  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2025年1月选考和学考报名系统”,确认报名信息,完成考试费用的网上缴费。逾期(时)将不予办理。考试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未进行考试信息确认、或已进行考试信息确认但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

 
 三、其他事项
  (一)外语首次考试“一考两用”,成绩既用于评定学业水平等级又可用于高考。
  (二)普通高中在校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参加相关科目的学考,每科考1次。如果某科目学考等级不合格,可在本次开考的学考科目中自主报考相应科目。
  (三)考生在报考选考前须获得相应科目的学考合格及以上等级。考生应根据本人兴趣特长,结合拟报考高校及专业要求自主确定选考科目。每生限选考3科,每科最多报考2次。选考科目在首次报考确定后不得更改。
  (四)社会人员可根据本人实情自行选择报考科目。
  (五)考生须凭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六)残疾考生在报名时申请提供考试便利的认定标准按《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执行。
  (七)根据《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中会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3〕118号)和《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33号)有关规定,学考报考费每人每科次20元;外语及选考报考费每人每科次40元。
  (八)各地教育考试机构要切实做好组织宣传、条件保障、统筹协调和服务指导等工作。要广泛宣传考试报名政策,尽早将报名和缴费时间、报名和缴费办法周知考生,确保考生知晓考试时间安排及相关招生政策和程序。要认真履行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职责,根据报名条件,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报名期间,须公布咨询电话,畅通联系渠道,做好政策咨询等工作。要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教育和引导考生自觉抵制违纪、舞弊、失信等行为。要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提升服务水平,确保报名工作平稳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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