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自2018年起开始承担“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3〕9号)文件要求,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3〕2号),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自愿报名、统一招考、自主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好招生录取工作。
一、招生计划
教育部下达我校2024年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收60人。拟计划招生专业及人数如下:民族学2人、教育学2人、教育管理2人、现代教育技术2人、学前教育2人、心理健康教育2人、新闻传播学2人、学科教学(语文)2人、新闻与传播2人、控制科学与工程2人、计算机技术2人、学科教学(思政)2人、学科教学(历史)2人、学科教学(数学)1人、学科教学(物理)1人、光电信息工程2人、学科教学(英语)2人、学科教学(美术)2人、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2人、职业技术教育(电子与信息)1人、职业技术教育(装备制造)1人、机械工程2人、机器人工程2人、职业技术教育(交通运输)1人、车辆工程2人、职业技术教育(财经商贸)1人、会计2人 、学科教学(音乐)2人、控制工程2人、电气工程2人、动力工程2人、科学与技术教育2人、网络与信息安全2人,最终各专业录取人数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调整。
二、招生报名
(一)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三)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考生相关文书、证件核验和报考资格审查等工作。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不得准予考试或录取。有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报考条件、报名手续、考试科目和专业介绍等具体情况详见我校《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2024年各专业招生专业目录》等资料(http://yjszs.gpnu.edu.cn/index.htm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提供下载)。
(五)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试录取
(一)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二)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报考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四)其他复试、录取事项,请及时登录研究生招生网查询(http://yjszs.gpnu.edu.cn/index.htm)
四、奖助政策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享受我院普通计划考生同样的奖助待遇。
五、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588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293号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招办
邮编:510665
联系电话:020-38256458
联系人:曾老师、宋老师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