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23〕4号)、《关于做好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教考院函〔2023〕21号),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报名、命题、考务及阅卷等相关工作。现就做好2023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西藏考区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3年5月21日(星期日)。其中,
外国语和医古文水平考试时间:9:00-11:30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14:30-17:30
二、报名工作及要求
(一)2023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报名、考务组织和管理工作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s://tdxl.neea.edu.cn)进行。
(二)所有报名参加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考生,须是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https://tdxl.neea.edu.cn)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查并转入在册库的申请人。
申请人的报名资格、报考语种和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须符合学位办〔2023〕4号文件(附件1)的相关规定。
在以往同等学力全国统考中因作弊而被取消考试资格的考生,在考试资格取消期限内不得报考。
(三)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2023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西藏考区的考点设置、考场编排等组织管理工作。在拉萨设立考点,所有考生均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的标准化考场进行考试。
(四)信息平台将在2023年3月13日至3月26日开通2023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报名申请功能,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须在此期间完成考试报名工作,填报报考语种、学科及考试地点。原则上,考生应选择工作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考试。2023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工作流程及要求见附件2。
各学位授予单位须在2022年3月27日前通过信息平台完成本单位2023年全部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审核时要认真核对报名资格、报考语种或学科以及参加考试的地点等信息,如发现有资格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中国教育考试网根据学位授予单位审核结果提示考生纠正或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报名考试费
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0〕545号)的有关规定,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按每位考生每科目100元收取报名考试费。2023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报名考试费全部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以网上支付的形式缴纳。通过学位授予单位报考信息审核的考生方可在中国教育考试网缴纳报名考试费,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31日;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支付报名考试费的考生,本次报名无效。
附件1:关于做好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及考试流程.doc
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2023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