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的工作安排和部署,我区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将于2月21日由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向考生公布,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单位负责公布考生初试成绩。考生可通过教育部研招网进行查询。
二、考生如对公布的成绩有异议,可根据招生单位官方网站发布的成绩复核办法向招生单位提出复核申请。
三、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由教育部统一划定,请及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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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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