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体育总局《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体教字【2022】224号)和《山东理工大学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有关要求,现将山东理工大学2023年体育单招(运动训练专业)录取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9日-2023年5月25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一、招生计划
二、录取原则
1.按照国家体育总局要求和学校招生需求,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文化成绩不低于180分,体育专项成绩田径、乒乓球、排球、女子足球等不低于60分,男子足球不低于75分,篮球不低于65分,其他项目不低于40分。
2.在考生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均达到学校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综合分和各项目招生计划,分项目、性别,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按照体育专项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4.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若一志愿未录满,剩余计划录取同类别二志愿考生。二志愿录取时,若某类计划仍未录满,且另一类有合格生源时,剩余计划可转至另一类二志愿录取,其他情况下A类、B类计划不可互调。
5.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6.运动训练专业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且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