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严格规范并全面完成本次招考任务,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基础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监督。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工业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3318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淄博高新区张北路69号) 邮编:256414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学校办学层次:专科
招生计划、专业及报名考试要求
第十三条 2023年我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为1860人,其中单独招生计划960人(含退役军人计划1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900人。单独招生、综合评价的各专业分类招生计划在我院官方网站公布。招生计划最终以省教育厅下达的为准。
考试办法及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命题、考试与评分
1.命题:按照《山东工业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大纲》有关规定组织专家命制。
2.考试:采取现场考试或网上考试(测试)的方式。具体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确定,请考生于考前登录学院招生网站http://www.sdivc.edu.cn查询。
3.评分:依据《山东工业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实施意见》中规定的办法和程序评定,学院纪检部门对考核、评分全过程实施监控监督,确保考核、评分工作的公平、公正。
第十九条 考试科目、考试时间
1、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考试+专业技能测试”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包含语文100分、数学1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考试。文化素质具体测试方式和时间见学院招生网站。
(2)专业技能测试。为进一步增强专业技能测试的权威性与科学性,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学院不再单独组织专业技能考试,考生参加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由招生院校认可,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
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及具体要求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文下达。技能测试成绩由技能测试主考院校统一公布,并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提供给各单招高校。
(3)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由招生院校组织素质测试或面试,总分200分。素质测试或面试方式及时间见学院招生网站。
(4)考前准备:考生应选择独立安静房间独自参加网上测试。整个测试期间,房间必须保持安静明亮且不逆光,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考生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需保证设备使用正常,网络连接正常(农村和贫困地区等网络条件不足或不具备智能终端的考生可向招生高校提出申请,由高校协调生源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为考生免费提供考试条件保障)。用于网上测试设备:两部手机或者1台笔记本电脑和一部手机或者一台台式电脑和一部手机。
(5)模拟测试:我院会在考前2-3天进行模拟测试,该测试不计入成绩,主要让考生熟悉系统操作,发现、校正考试中的问题。
(6)考试系统具体使用方法请通过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sdivc.edu.cn)查看具体事项。
2、综合评价招生。采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现场测试或网上测试)”的方式进行。考生成绩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根据省教育厅提供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情况赋分,总分230分;二是职业适应性测试(现场测试或网上测试),总分200分,具体考试安排见学院招生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