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办时限
序号 |
日期 |
事项 |
1 |
2022年12月10日至26日 |
考生网上申报。 |
2 |
2023年2月1日之前 具体时间由 各市(区)确定 |
(1)考生向本人考籍所在市(区)考办报送有关证明材料; (2)市(区)考办现场进行人脸识别,采集考生照片。 |
二、申办条件
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符合下列条件可以申请毕业:
1.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2.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或者其他实践性环节的学习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
4.课程免考(替代)符合《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
程实施细则》的规定和有关要求;
5.申请自学考试专升本(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申办流程
符合申办条件的考生按以下步骤完成申报。
第一步:登陆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sneac.com/),进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服务平台”,按流程提示办理本人毕业网上申请;
第二步:打印《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
第三步:按市(区)考办规定时间,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2012年4月以后考试无需课程合格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区)考办进行毕业审核。
申办本科毕业证书者,须持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以上(含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到市(区)考办进行审核;
第四步:按市(区)考办要求,在规定的日期内,通过考籍管理系统,现场进行人证识别,采集考生照片。
四、注意事项
1.核对本人基本信息。若需对姓名、性别和身份证号码等信息进行修改时,须持户籍证明或相关身份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区)考办进行信息变更,同时将身份证明材料递交市(区)考办审核备存,以便省考办在毕业审定时进行复核。
2.持有多个准考证且需要合并的考生,在申请毕业前须先在网上进行合并准考证,合并后方可申请毕业。若发现要合并的准考证号码和姓名与考籍管理系统准考证不一致的,须到其考籍所在市(区)考办进行变更手续,变更后再合并。
3.有课程免考(替代)的考生,须在网上申请课程免考(替代),方可提交毕业申请。提交毕业申请后,考生须打印《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表》,连同相关的证明材料(证书、成绩证明等)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并递交市(区)考办进行审核备存。
4.考籍由省外转入本省的考生,应当在本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申办毕业手续。
5.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到市区考办现场进行人证识别比对,采集考生照片。
6.照片背景可选用均匀淡蓝色(参考值RGB<100,197,255>),数字化图像规格为480×640ppi,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数字化图像文件应符合JPEG2000压缩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照片文件大小在20KB-40KB之间,不得超过40KB。
7.省自考办对考生资料进行最终审核,符合毕业条件的予以办理毕业证书,2023年4月份发放。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办理毕业证书
(1)考籍档案中笔迹明显不一致或成绩有误者;
(2)提供虚假证件或证明材料者;
(3)姓名或身份证号在考试期间不一致,不能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证明材料者;
(4)未到现场进行人证识别比对采集照片者;
(5)省外转入的考籍档案,未在其考籍所在市(区)办理转入确认手续者;
(6)未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包括课程笔试、实践环节考核、毕业综合考核或毕业论文答辩),成绩不合格者;
(7)申请本科毕业,未通过前置学历审核者;
(8)相关毕业材料及考籍档案不全、信息有错误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