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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公告(一)考生须知

2023-05-12 16:57:42 |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

  特别提示:考生须认真遵守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考点河北科技大学发布的考试公告等内容。凡考生未按规定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1.考试当日,考生须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网上报名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2.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信息平台,自行使用A4纸打印准考证,涂改无效,不得污损条形码,正面图文清晰,背面必须空白。考生参加考试时只能携带一张相应科目的“准考证”(特别提醒:上、下午考试科目不同,准考证亦不同)。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有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或标记,按违规处理。
 
  3.参加两科考试的考生,须上、下午按考点要求分别验证入场和安检。入场未验证者,本科目考试成绩无效。每科考试开考前60分钟开始核验考生身份,在考试区域入口和考场门口分别进行一次安检。考试当日,考生应提前到达考点进行身份验证,未通过身份验证和安检者不得入场。每科考试须开考前15分钟入场完毕。
 
  4.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开考前15分钟开始宣读考试注意事项,迟到考生责任自负。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前不得离场。
 
  5.考生须携带黑色或蓝色墨水笔、2B 铅笔、橡皮;部分有需求的科目还可携带绘图仪器、无存储和编程功能的电子计算器等。严禁携带:文字资料、纸张、通讯工具以及照相机、电子词典、翻译工具等具有记忆、存储、查询、翻译或编程功能的电子用品等。将规定之外物品带至座位者按考试违规处理。
 
  特别提醒:考生不得携带手机进入考试区域。如有携带手机,进入考试区域安检前须交由考点工作人员统一登记保管。考生在考试中随身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认定为考试作弊,取消全部成绩,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通报工作单位。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教育、工信、公安等部门正在联合开展手机作弊专项治理,建立了考前线索摸排、考中实时监控、考后追查处置的有效机制,请考生务必心存戒惧,诚信应考,切勿以身试法。
 
  6.考场内均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考试期间全程录像。请考生自觉遵守考场规则,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做好身份验证和安检。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对于不遵守考生守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等违规行为,将给予相应处理;对有严重作弊行为的考生取消3年报考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7.考生要按考点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入场和离场,保持间距,不得拥挤。提倡考生全程佩戴口罩,但不得因佩戴口罩等原因影响入场身份识别。
 
  8.考试成绩将于2023年7月上旬发布。考生可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和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www.neea.edu.cn查询。
 
  9.考生考前须密切关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www.hebeea.edu.cn)、微信公众号(hbsksy)和考点河北科技大学网站,提前了解考点的核验工作流程、考场所在位置、考生守则等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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