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入查询和确认时间
考生可以在2023年3月20日10时至3月24日17时通过“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 http://zk.lnzsks.com/lnzk.wb)中的“转考申请”查询及确认本人转入我省的考籍和合格课程。
二、转入确认办理要求
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本次外省考生转入继续进行网上远程确认,具体操作说明请考生通过“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 http://zk.lnzsks.com/lnzk.wb)中的“温馨提示”里点击辽宁省自学考试外省转入考生网上远程确认操作说明书进行查看;2016年以前(不含2016年)申请转入的外省考生须在2023年3月20日至3月24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申请办理转入确认。
三、注意事项
本次申请转入的外省考生逾期未进行网上远程确认,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规定,我办将把相应的电子档案退至转出地;已经进行网上远程确认的考生可在2023年6月1日后通过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确认自己的转入信息。2016年以前(不含2016年)申请转入的外省考生须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我省准考证、外省准考证及转考单等材料拍照上传到指定邮箱,同时将联系方式(包括姓名、邮政编码、地址和联系电话)一并上传。经我办审核合格的转入确认单通过EMS邮寄给考生。联系电话:024-86157035。邮箱:CJZM8615703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