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3-02-24 16:37:46 | 济南大学 |

  一、招生类别

  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二、招生专业

  详见《济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https://yanzhao.ujn.edu.cn/zsmlView/enterViewBsZsml?nd=2023

  三、招生计划

  我校2023年拟招收博士研究生66人。本硕博连读、硕博连读、申请考核的招生计划均包含在博士招生的总指标内,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为准。

  四、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为本硕博连读、硕博连读、申请考核三种。考生应选择一种方式在我校指定网站进行报名。考生报考前,请务必咨询报考导师,确认报考方式和招生名额情况。

  (一)本硕博连读

  从报考我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方式招生,具体招录办法详见我校当年发布的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硕博连读

  报名时间及申请条件:详见各学科“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选拔方案。

  (https://yanzhao.ujn.edu.cn/bszsFsFsfatjJh/enterViewFsfa?nd=2023&fsfalx=2

  (三)申请考核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2023年4月16日

  本硕博连读、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均需网上注册报名。提交材料时间为2023年4月16日前,考生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提交相关材料。

  2.报名条件:

  (1)考生必须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至少2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体检规定。

  (2)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学历硕士毕业生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可查询硕士毕业学历信息,未查询到硕士研究生毕业学历信息的考生必须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指定的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获取书面认证报告以备查验;非学历硕士学位获得者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om.cn/)可查询硕士学位信息,未查询到硕士学位信息的考生须到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指定的学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获取书面认证报告以备查验;境外或港澳台学位学历获得者,须登录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edu.cn/)查询认证,并获取书面认证报告以备查验。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http://www.chsi.com.cn/) 可查询硕士学籍信息,最迟须在入学前硕士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专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在某一领域或某些方面有特殊学术专长及突出学术成果。

  (4)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5)具有较强的语言能力,外语(限本单位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语种)水平较高。

  (6)各学科在不低于学校基本要求的基础上自行制定本学科的申请考核方案,具体要求详见各学科申请考核方案。

  五、报名

  (一)本硕博连读、硕博连读、申请考核的网上报名均通过“济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网址https://yanzhao.ujn.edu.cn/)博士网报系统。考生须登录网报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二)报名费:220元/人(根据《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我省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16]2号)。

  六、材料审核

  我校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以报名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对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学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不按要求提供者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七、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阶段均须到二甲以上医院或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

  (一)学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核、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拟录取考生,须将本人人事档案等转入我校。

  (三)学校统一将所有拟录取的考生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录取检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学制及学习年限

  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一律于2023年9月办理入学报到手续,经审核通过后获得博士研究生学籍,并开始享受博士研究生的待遇。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7年。

  十、学费与奖助体系

  (一)根据国家规定,所有新入学博士研究生均须交纳学费,收费标准为10000元/人·年。

  (二)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或申请下列奖学金、助学金等经费资助。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根据学校在校生人数的一定比例择优评定。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等因素进行评定,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4.学术交流奖学金。用于鼓励研究生参加高层次学术交流或国际合作活动,鼓励博士研究生参加全国博士生学术会议、博士生国内访学等国家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推荐和选拔优秀研究生参加校际交流培养项目、国际学术活动或出国留学;具体实施办法按学校的相关文件执行。

  5.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

  6.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凡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都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7.其他奖学金。

  十一、违规处理

  (一)对在博士生招生报名考试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二、其他

  (一)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考生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且未按规定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者,不予录取。

  (二)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非定向就业考生获得拟录取资格后须按要求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未按规定办理者取消录取资格;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教育部不允许考生同时被两个以上(含两个)招生单位录取为博士研究生。

  (四)请考生及时关注济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获取与我校招生相关的最新信息。

  (五)我校不提供任何与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的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六)若国家对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进行调整,按最新文件精神执行;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1-82765949

  E_mail:yzb@ujn.edu.cn

  济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ujn.edu.cn

  微信公众号:ujny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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