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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业大学章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2022-10-13 17:02:12 | 河北省教育厅 |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章程制度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新出台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河北工业大学对学校章程进行了修订,并按规定提请核准。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章程建设的意见》的规定,河北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对河北工业大学章程修订内容进行了评议。
    现将《河北工业大学章程(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12日至2022年11月1日(1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以电子邮件、来函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电子邮箱:
fgc66005086@163.com
  
  通讯地址:河北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石家庄市中山西路449号),邮编:050051
  
  附       件:河北工业大学(征求意见稿) 
  
  河北省教育厅
  2022年10月12日
河北工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