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济南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获奖免试考生政策

2022-12-23 15:41:50 | 济南职业学院 |

  一、免试条件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请在2023年2月6日-10日17:00由考生本人向学校招生就业处(济南市历下区舜耕路12号)提出免试书面申请,同时网上报名并缴纳网上考试费(通过免试审核的考生可退费),书面申请需提交的材料包括:考生免试申请表(登录济南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jnvc.cn/下载,按要求填写并签字盖章)、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春季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复印件两份、身份证和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两份)。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学校对应专业学习。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试点院校。

   二、奖励政策

    学校为优秀学生提供一系列奖励政策(不重复享受奖励政策,按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

    1.对曾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学生分别一次性奖励“校长奖学金”8000元、6000元、4000元。

    2.对曾获得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的学生分别一次性奖励“校长奖学金”4000元、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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